農作物摻混肥產品使用說明:

1.適用作物: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,忌氯作物禁用。
2.用法與用量:可作基肥,畝用量一次性施用40-50公斤,后期不需要追施肥料。
3.注意事項:種子與肥料必須分離,距離在7-10厘米以上。
摻混肥料的生產有三種形式:
(1)地區性的小型生產,通常在幾十公里范圍內銷售產品,這種形式在美國很普遍,近年有5300多套裝置,每套裝置的平均年產量約為2.5kt。
(2)建在港區或交通運輸中心區的大型生產,通常是由船運進基礎肥料,產品包裝后進入較大地區的市場。每套裝置年生產能力 30~300kt。
(3)由基礎肥料生產廠生產,一般是先生產幾種單元或復合肥料,然后經過摻混操作,生產出多種規格的農作物摻混肥。